经我校3月17日招生领导小组开会讨论,根据上海建桥学院2015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,录取时,对第一专业志愿,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,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,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;同分时,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,决定以下自主招生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:
高中生最低录取分数:
注:高中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:
录取合成分=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×0.35+面试成绩。
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全的高中生最低录取分数:
三校生最低录取分数:
注: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全的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:
录取合成分=入学测试成绩+面试成绩